2011年CHB領域最引人注目的事件莫過於2010版中國《慢性乙肝防治指南》(簡稱新版指南)的發布。新版指南緊跟5年來CHB治療領域重大進展,並充分考慮了我國國情,從流行病學到診斷、治療進行了重要更新。亞太肝髒研究學會(APASL)、歐洲肝髒研究學會(EASL)和美國肝病研究學會(AASLD)等學會年會和在專業雜誌上報道的新研究則為CHB抗病毒治療的藥物選擇提供了全新的有力證據。2011年歲末,我們特邀中華傳染病學會名譽主任委員、《中華傳染病雜誌》總編輯、複旦大學附屬華山醫院翁心華教授就2011年CHB抗
新證據為長期管理提供更強佐證
長期管理的必要性
病毒學 HBV共價閉合環狀DNA(cccDNA)的存在是HBV持續感染而難以根治的重要因素。cccDNA半衰期長,且現有的抗病毒藥物僅能有效抑製外周血中的HBV DNA,對細胞核內cccDNA的影響甚微。故大多數患者接受抗病毒治療後並不能徹底清除病毒。研究顯示,即使治療後乙肝表麵抗原(HBsAg)消失,仍有79%的患者肝內可檢出cccDNA。依據數學模型計算結果也顯示,完全清除肝內cccDNA須抗病毒治療14.5年。為了完全清除病毒,必須進行長期治療。
組織學 HBV持續感染可通過炎症反應導致肝纖維化甚至肝硬化的發生。肝纖維化是一個進展緩慢的過程,在此期間如能有效去除導致纖維化和肝硬化的因素,並給予足夠長時間的治療,肝纖維化甚至是肝硬化都有可能被逆轉。多項研究證實,長期有效抑製HBV DNA可延緩和逆轉肝纖維化,並減少肝癌發生風險。故從抗纖維化的角度,乙肝的治療是一個長期的管理過程。
基於病毒學和組織學等多方麵的證據,國內外權威指南均將CHB治療的最終目標定義為預防疾病進展、延長患者生存期和提高生活質量。要想達到這一長期目標,必須實行成功的長期管理。
長期管理要點
長期管理是一個貫徹疾病全程的連續過程,包括治療前初始評估、藥物選擇、治療中監測和管理、達標停藥時評估及停藥後管理。
初始評估主要是對患者基線狀況的評估,旨在明確是否有治療指征,為藥物選擇提供客觀依據。評估內容包括病史、體格檢查、相關危險因素(如HBV感染家族史、肝癌家族史、是否合並其他病毒感染、致肝損藥物服用史、酗酒史等)、實驗室檢查(如生化、HBV感染標誌物、HBV DNA定量等),以及影像學檢查和必要時行病理學診斷等。
初始藥物選擇是長期管理成敗的關鍵,應綜合考慮藥物療效、安全性、耐藥風險、患者依從性及費用可承受性(圖1)。強效持久的抗病毒藥物可早期達到病毒載量不可測,且抗病毒能力隨時間延長日益明顯。耐藥風險是影響CHB長期治療目標的重要障礙,並可能阻礙肝組織學獲益,耐藥造成的經濟負擔加重也不容忽視。初治藥物選擇對預防耐藥和降低耐藥風險至關重要。良好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是CHB患者堅持長期治療的前提,而影響長期依從性的多種因素如服藥間隔、副作用、治療持續時間及花費等均與藥物選擇有關。可見,初治治療藥物的選擇在長期管理和總體目標的實現中占據核心地位。國外權威指南均建議,初治應盡可能選擇抗病毒作用強、耐藥發生率低的藥物。

圖1 初始治療藥物的選擇是實現長期治療目標的關鍵
治療中監測和管理同樣包括療效、安全性、耐藥、依從性等方麵。一旦監測結果出現異常,應及時深入評估分析,必要時應調整治療方案。對初始無應答或療效不佳的患者,應及時調整方案,換用或聯合更強效藥物如ETV。多項研究均證實,ETV療效不受阿德福韋酯(ADV)經治或耐藥影響,ADV應答不佳或耐藥患者可轉換為ETV治療。日本相關指南更指出,為降低將來耐藥風險,對應用拉米夫定(LAM)治療3年以內者,若HBV DNA<1.8 log10 copies/ml或HBV DNA>1.8 log10 copies/ml但無病毒學突破,應盡快換用ETV 0.5 mg治療。
對達到停藥標準的患者,大多數停藥後複發風險仍較高,因此應審慎評估停藥時機和停藥風險。停藥後要密切監測,一旦複發,應及時進行再治療。關於複發再治療的數據較少,有證據顯示,ETV治療後複發患者經ETV再治療仍可獲得較好療效。ETV-901研究納入了99例接受ETV再治療的HBeAg陰性ETV經治患者,結果顯示,ETV再治療48周後,93%(82/88例)的患者HBV DNA 達到不可檢測,83%(79/95 例)ALT複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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