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指南在充分循證的基礎上,密切結合中國的臨床實踐同時,特別強調心理行為幹預方法在失眠預防與治療中的重要性,突出臨床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新指南在充分循證的基礎上,密切結合中國的臨床實踐同時,特別強調心理行為幹預方法在失眠預防與治療中的重要性,突出臨床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失眠的診斷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存在以下症狀之一,入睡困難、睡眠維持障礙、早醒、睡眠質量下降或日常睡眠晨醒後無恢複感。(2)在有條件睡眠且環境適合睡眠的情況下仍然出現上述症狀。(3)患者主訴至少下述1 種與睡眠相關的日間功能損害,疲勞或全身不適;注意力、注意維持力或記憶力減退;學習、工作和社交能力下降;情緒波動或易激惹;日間思睡;興趣、精力減退;工作或駕駛過程中錯誤傾向增加;緊張、頭痛、頭暈,或與睡眠缺失有關的其他軀體症狀;對睡眠過度關注。
目前臨床治療失眠的藥物主要包括苯二氮卓類受體激動劑、褪黑素受體激動劑和具有催眠效果的抗抑鬱藥物。抗組胺藥物(如苯海拉明)、褪黑素以及纈草提取物雖然具有催眠作用,但臨床研究證據有限,不宜作為失眠常規用藥。酒精(乙醇)不能用於治療失眠。
藥物幹預失眠的短期療效已經被臨床試驗所證實,但是長期應用仍需承擔藥物不良反應、成癮性等潛在風險。認知-行為療法不僅具有短期療效,在隨訪觀察中其療效可以長期保持。認知- 行為療法聯合應用非苯二氮卓類藥可以獲得更多優勢,後者改為間斷治療可以優化這種組合治療的效果。
推薦的聯合治療方式(Ⅱ級推薦):首選認知- 行為療法和非苯二氮卓類藥(或褪黑素受體激動劑)組合治療,如果短期控製症狀則逐步減停非苯二氮卓類藥藥物,否則將非苯二氮卓類藥改為間斷用藥,治療全程保持認知- 行為療法幹預(Ⅱ級推薦)。
中華醫學會神經病學分會睡眠障礙學組
中華神經科雜誌. 2012, 45: 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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