纖維肌痛綜合征
ACR2010年關於纖維肌痛綜合征的分類標準
項目 |
說明 |
標準 |
如滿足以下3項標準即可診斷 (1)彌漫性疼痛指數(WPI)≥7及症狀嚴重程度(SS)評分≥5或WPI為3~6且SS評分≥9 (2)類似水平的症狀持續至少3個月 (3)無可解釋其疼痛的其他疾病 |
標準解釋 |
(1)WPI:患者在過去1周內出現疼痛的部位數,每個部位得1分,最高分19分。這些部位包括:左肩胛帶區、右肩胛帶區、左上臂、右上臂、左前臂、右前臂、左髖部(臀區,大轉子),右髖部(臀區,大轉子),左大腿區,右大腿區,左下頜區,右下頜區,上背部,下背部,頸部,胸部,腹部 |
(2)SS評分:包括症狀評分(三大症狀:乏力,無恢複性睡眠,認知功能障礙)和軀體症狀評分兩部分,總得分最高12分。症狀評分是對上周內三大症狀的嚴重度進行評分(最高9分):0=無,1=輕度或間斷出現,2=中度,經常出現和/或中度症狀,3=嚴重,持續出現,影響生活。軀體症狀為以下總體症狀嚴重性評分(最高3分):肌痛,腸激惹綜合征,乏力/疲勞,思維或記憶問題,肌無力,頭痛,腹痛/痙攣,麻木,頭暈,失眠,抑鬱,便秘,上腹痛,惡心,緊張,胸痛,視物不清,發熱,腹瀉,口幹,瘙癢,喘鳴,雷諾現象,風團,耳鳴,嘔吐,燒心,口腔潰瘍,味覺改變,抽搐,眼幹,憋氣,食欲喪失,皮疹,光過敏,聽力降低,易出現瘀斑,脫發,排尿次數增多,排尿疼痛及膀胱痙攣等。0=無軀體症狀,1=少許症狀,2=中等量症狀,3=許多症狀 |
|
優點 |
以與壓痛點相關性很好的WPI取代了壓痛點,將常見症狀引入診斷標準,並進行評分,可區別病情的輕重度 |
缺陷 |
(1)需除外其他引起疼痛的疾病,可造成漏診,如類風濕關節炎+纖維肌痛綜合症 |
(2)需實驗室和影像學檢查,不利於調查研究 |
|
(3)定義模糊如軀體症狀中的少許,中等和較多等, |
|
(4)易造成誤診,如累及多部位的肌筋膜疼痛綜合征 |
|
(5)症狀嚴重程度對診斷的貢獻不大,與治療無關
|
copyright©醫學論壇網 版權所有,未經許可不得複製、轉載或鏡像
京ICP證120392號 京公網安備110105007198 京ICP備10215607號-1 (京)網藥械信息備字(2022)第00160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