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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麵二孩政策有望本周落地 《條例》出台指日可待

作者:佚名 來源:正義網 日期:2015-12-21
導讀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翟振武在接受采訪時坦言,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體製一直受到質疑。”  如何治理社會撫養費征收和管理中的諸種亂象,關乎百姓民生。全麵二孩政策有望在本周落地,《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條例》的出台或許指日可待。

  原標題:全麵二孩政策有望本周落地 《條例》出台指日可待

  張浩/漫畫

  近期,山東省某些城市出現突擊征收社會撫養費現象,引發網友熱議:在全麵二孩政策落地之前懷孕未分娩,應否繳納社會撫養費?相關政策法規出台後,社會撫養費製度會否改變?

  今天,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開幕,審議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草案正是此次會議的一項重要議程。該法修改後,相關的配套法律法規也將進行調整,其中就包括輿論廣泛關注的社會撫養費製度。法律法規如何完善?配套政策如何跟進?人們期待答案。

  原有規定太原則,帶來疑問

  老百姓將社會撫養費通俗地稱為“超生罰款”,生動反映了其與計劃生育政策之間的關聯。實際上,“社會撫養費”並不等同於“超生罰款”。社會撫養費的定位是一種社會補償性行政收費,而後者則是一種行政罰款。

  2002年國務院出台《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辦法》(下稱《辦法》),首次界定了社會撫養費的定義,即“為調節自然資源的利用和保護環境,適當補償政府的社會事業公共投入的經費,而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費用”。其背後的邏輯是,“超生子女”占用了更多的社會資源,因此“超生家庭”需向國家支付一定的經濟補償。

  2014年,導演張藝謀因超生繳納社會撫養費748萬元,將社會撫養費話題推至輿論高峰。有網站針對“張藝謀繳納748萬元社會撫養費是不是太重”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86%的網友認為“太重”。

  公眾對“天價”社會撫養費咂舌之餘,不禁發問: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是什麼?這麼一大筆錢花在哪兒了?

  對於社會撫養費的征收標準,《辦法》是這樣規定的:以當地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作為參考基本標準,結合當事人的實際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情節,確定征收數額。

  由於《辦法》中的規定較為原則,長期以來,出現了全國征收標準不統一、征收情形不一致以及一些地方征收管理不規範、缺乏必要的監督和公開等問題。

  亂象頻生亟須治理

  近日,中紀委網站通報了幾起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貪腐案例,其中包括基層計生部門工作人員截留、挪用巨額社會撫養費。

  據統計,全國每年征收社會撫養費高達200多億元,其中大城市基本上繳財政,但地方基層則分配混亂。曾有媒體調查發現,社會撫養費主要在縣級財政流轉,成為地方財政收入的“大頭”,還有一些地方的社會撫養費去向成謎。

  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翟振武在接受采訪時坦言,社會撫養費的征收管理體製一直受到質疑。“上繳財政的社會撫養費怎麼撥款,有多少撥到了比如教育等相關領域,這在紙麵上是筆‘糊塗賬’。”

  如何治理社會撫養費征收和管理中的諸種亂象,關乎百姓民生。

  國務院法製辦建議,廢止此前相關規定過於原則抽象的《辦法》。2014年11月,法製辦將取代《辦法》的《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條例(送審稿)》在網上發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涉及征收對象和範圍的調整,比如明確界定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對象,統一征收標準,限製地方自由裁量權,規範征收程序。

  全麵二孩政策有望在本周落地,《社會撫養費征收管理條例》的出台或許指日可待。

  另一個讓無數“超生家庭”頗有微詞的現象是,許多地方將繳納社會撫養費作為孩子入戶登記的前置條件,導致那些無力或不願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家庭無法給孩子落戶,“超生子女”入學、就醫、就業等基本權益均無法得到保障。官方的一項調查可以反映該現象普遍存在:全國“黑戶”中,約有60%為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出生人員。

  2015年12月10日,中央全麵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審議通過了《關於解決無戶口人員登記戶口問題的意見》,強調把計劃生育等政策與戶口登記脫鉤。然而,“超生黑戶”家庭並沒有鬆口氣,他們擔心一旦讓孩子登記入戶,戶口登記資料就會被計生部門作為“超生”鐵證,強力催繳社會撫養費。這種擔憂並非杞人憂天,據報道,在江西等地明文規定計劃生育和入戶脫鉤後,一些給孩子上戶的“超生”家庭就遭遇強製征收社會撫養費。

  登記戶口後被強製征收社會撫養費怎麼辦?全麵二孩政策即將落地,那些“二孩黑戶”能否免除社會撫養費?如果免除,那麼早前因生育二孩而繳納社會撫養費的家庭能否索要退款?如果不免除,“超生黑戶”登記戶口工作如何順利開展?

  這些問題都是接下來的社會撫養費製度改革所繞不開的,如何更好地銜接中央部署,不僅是“超生黑戶”家庭的關注焦點,也牽動著無數民眾的利益神經。

  社會撫養費存廢有爭議

  有關數據表明,我國目前征收的社會撫養費95%以上來自二孩家庭。網友稱:全麵二孩政策實施後,絕大部分處罰對象將不存在,社會撫養費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關於社會撫養費的存廢之爭由來已久。有人認為社會撫養費屢次發生違法征收、截留挪用資金等問題,應該取消;也有人認為應該通過立法規範予以完善。采訪中,兩種聲音難分伯仲。

  12月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通過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後的第二天,“人口與未來研討會”在北京大學召開,部分全國人大代表、全國政協委員和人口學、法學、經濟學專家學者參加。會議形成了一份建議書,向全國人大常委會遞交,其中包括調整現有法律條文中有關社會撫養費的內容。

  參加該會議的上海金融與法律研究院執行院長傅蔚岡提出,應當適時研究和啟動社會撫養費的退出機製。對於在政策放開前繳納社會撫養費的二孩家庭應否退還社會撫養費的問題,傅蔚岡說,有人提議“全額退費”或“衝抵個稅”,這些途徑可能在實施上比較困難,不妨通過“免征養老保險金”的方式,把部分社會撫養費還利於生育家庭。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惠州市旅遊局局長黃細花自2010年以來連續提交關於調整和完善計劃生育政策的建議,呼籲取消社會撫養費。在2013年提交的建議中,黃細花表示,當生育率過高時,政府可以采用經濟手段獎勵少生,但不能處罰多生;當生育率過低時,政府可以采用經濟手段獎勵多生,但不能處罰少生。在她看來,如果要通過經濟手段對國民的生育行為進行宏觀調控,應當多使用獎勵,慎用處罰。考慮到我國當前生育率遠遠低於世代更替水平,黃細花建議不斷改善民生,讓每個家庭都能養得起兩個孩子。

  12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實施全麵兩孩政策改革完善計劃生育服務管理的決定》,要求嚴格控製政策外多孩生育,維護良好生育秩序。部分專家學者認為,作為調控計劃生育的手段之一,社會撫養費仍然有存在的必要。

  國家衛計委專家委員梁中堂認為,目前仍不適宜取消社會撫養費,“計劃生育還是基本國策,實施‘全麵二孩’並不等同於普遍放開,所以生育權仍舊受到限製。在這樣的背景下,對於超生行為必須有強製性處罰措施,以維護國策的嚴肅性”。

  南開大學人口與發展研究所原新教授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實施全麵二孩並不意味著對計劃生育政策的否定,作為體現違規成本的社會撫養費征收將繼續執行。

  權利與義務緊密相連。在我國人口基數仍然龐大、社會經濟發展尚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情況下,對生育權的限製是為了讓每個人和每一代人獲得更多社會資源,就此而言,社會撫養費有其積極意義。公眾期待的是,在依法治國的時代背景下,社會撫養費的征收和管理更加規範有序,更加透明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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