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規

兩部門:符合條件的因工作感染新冠肺炎殉職人員(醫護人員)應評定為烈士

作者:佚名 來源:醫穀 日期:2020-02-18
導讀

         近日,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符合烈士評定(批準)條件的人員,應評定(批準)為烈士。

        醫穀訊,近日,退役軍人事務部、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妥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妥善做好因疫情防控犧牲人員烈士褒揚工作,符合烈士評定(批準)條件的人員,應評定(批準)為烈士。

        《通知》明確,要準確把握烈士評定(批準)範圍,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直接接觸待排查病例或確診病例,承擔診斷、治療、護理、醫院感染控製、病例標本采集、病原檢測以及執行轉運新冠肺炎患者任務等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因履行防控工作職責感染新冠肺炎以身殉職,或者其他犧牲人員,符合烈士評定(批準)條件的,應評定(批準)為烈士。

        根據《通知》要求,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地方人員根據《烈士褒揚條例》規定評定,各地統一組織赴湖北的醫療救援人員犧牲的,由派出人員單位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評定;參加疫情防控工作的軍隊人員和軍隊聘用的社會人員,由軍隊相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批準。

        同時,有關部門要與應對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工作機製(領導小組、指揮部)保持密切溝通,一對一全流程指導做好申報工作;要簡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及時進行評定(批準);要創新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既保證工作順利開展,又最大限度降低人員聚集感染風險。

        此外,《通知》還強調,對於被評定(批準)為烈士的,各地要按照有關規定落實好撫恤優待政策,先行墊支烈士褒揚金,及時發放撫恤金,積極開展慰問、懸掛光榮牌等活動,妥善解決烈士遺屬的實際困難,切實增強烈士遺屬榮譽感和獲得感。撫恤優待工作要根據當地疫情防控實際情況采取適當形式進行,對疫情較重地區,要通過適當方式隨時了解掌握烈士遺屬的身體情況、心理動態及麵臨困難等,有針對性地開展心理疏導、提供精準服務。

        根據昨日中國疾控中心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應急響應機製流行病學組發表的《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流行病學特征分析》報告顯示,截至2月11日,共有3019名醫務人員感染了新型冠狀病毒(包括確診病例、疑似病例、臨床診斷病例及無症狀感染者,其中確診病例1716名),其中5人死亡,包括武漢亞洲心髒病醫院耳鼻喉科梁武東醫生,武漢市中心醫院眼科李文亮醫生(也是此次疫情“吹哨人”)、華中科技大學附屬同濟醫院器官移植科林正斌教授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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