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管理

治理哄抬物價發疫情不義之財的行為需多管齊下

作者:佚名 來源:王秀華 日期:2020-02-04
導讀

         治理招致國人憤慨、萬人唾罵的發疫情不義之財之行為,當需多管齊下。

關鍵字:  哄抬物價 

        據中國食品報融媒體 2020年2月3日報道,“連日來,山東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加強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市場價格監管,堅決打擊囤積居奇、哄抬價格、不明碼標價等借疫情牟利的違法行為,山東省市場監管局曝光第六批價格違法案件。”

        報道還披露,這次曝光的第六批價格違法案件為醫藥企業和經營部門,其銷售產品則是口罩、消毒殺菌用品、抗病毒藥品等防疫用品。

        瘟疫無情人有情。在舉國上下全力進行抗擊新冠肺炎戰“疫”,一線醫務人員舍生忘死,社會各界團結一致爭取戰“疫”勝利的情況下,某些人卻逆向而行,借防疫違法謀取不義之財,其職業操守何在,做人良心和底線何在?

        竊以為,治理招致國人憤慨、萬人唾罵的發疫情不義之財之行為,當需多管齊下。

執法機關的執法檢查同群眾監督相結合。

        —這次中央在部署抗擊新冠肺炎戰役的部署中,釋放出兩個極為重要、極為強烈的信號,其一是“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其二是“廣泛動員群眾、組織群眾、凝聚群眾”,“緊緊依靠人民群眾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前者進一步明確了抗新冠肺炎戰“疫”的目標和方向,後者則是戰“疫”之戰略途徑的進一步明確化、清晰化。在這場戰“疫”中,物價穩則人心安,醫藥品和群眾基本生活用品供應足則社會穩。因此那種利益熏心,借疫情囤積居奇、發疫情不義之財的行為實在是助紂為虐,嚴重突破了國人的心理容忍底線,對其進行嚴厲打擊,已經形成社會的主流民意和強烈要求,這就為有關部門打擊這種行為提供了雄厚的群眾基礎。有關部門隻要廣泛發動和緊緊依靠群眾,就能將上述令人不齒的醜惡行為“陷入人民戰爭的汪洋大海”之中。

現場執法與延伸性懲處相結合。

        —非常時期當有非常手段,方能以最大的力度和最快的速度抑惡揚善、扶正祛邪。有關職能部門強化監督,加強現場執法力度,不僅是應該的,而且是必須的。但除此之外,是否應該有相應的延伸性處罰措施跟進?要知道醫藥生產企業和經營部門,因其與人民生命健康與安全聯係的緊密度遠非其它行業所能比,因而其從業者理應自覺堅持比其它行業更高的職業道德起點,更嚴格的職業道德要求,並進而將其外化為行動,固化為製度。在當前嚴峻的戰“疫”這塊試金石麵前,真金在發光,渣滓也在顯形。富蘭克林說過,失足,你可以馬上恢複站立;失信,你也許難以挽回。有些省市不是早就出台了食品藥品失信的“黑名單”製度嗎?對那些嚴重違反相關法律發防疫財而不思悔改的企業,如果不僅依法進行現場處置,且有類似列入“黑名單”等延伸性後續懲罰措施跟進,是不是更能起到懲一儆百,以儆效尤的作用?

重點監控與拓寬監控覆蓋麵相結合

        —。時下醫務人員和公眾抗新冠肺炎戰“疫”最需要的物資,當然應該納入監控範圍的重中之重,實行全天候、多方位監控。此外事關人民群眾基本生活需求的商品價格的穩定,因關係到社會穩定大局,也絲毫不可輕視。在強化重點監控的基礎上,亦需要不斷拓寬監控管理的覆蓋麵。當然,重點與非重點,也會因時、因地、因防“疫”戰場形勢的變化而發生某些變化,需適時作出相應調整。

常規性監管與製度創新相結合。

        —有關信息資料證明,在這次抗擊新冠肺炎戰“疫”中,山東是全國率先發文明確“哄抬物價”的定義與標準的省份。根據山東省的規定,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價格購銷差價超過35%,即構成哄抬物價行為,將由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嚴厲查處。為什麼製定“35%”這個標準?據有關負責人介紹,這樣做“既給商家留出了充足的盈利空間,也確保了消費者能夠以相對平實的價格買到急需的商品,很好的平衡了買賣雙方的需求”。35%的剛性標準,給了公眾100%的信心!這一創新之舉,具有大麵積推廣之價值。須知健全法製,依法行政,依法加強社會治理,是這次戰役的重要經驗教訓之一。隻有在不斷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完善相關法規,方能與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目標越來越近而不是相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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