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管理

九部門聯合發文 醫療反腐重點來了!

作者:佚名 來源:醫庫 日期:2019-08-08
導讀

          近日,某地方醫院官網流出了《關於印發2019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雖然各部委官方並未公開發布該文件,但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印有財政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衛健委、工信部、公安部等九個部門聯合印發等多部委的公章,顯然並非空穴來風。

關鍵字:  醫療反腐 |  |  

        近日,某地方醫院官網流出了《關於印發2019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雖然各部委官方並未公開發布該文件,但值得注意的是,文件中印有財政部、商務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局、國家醫療保障局、國家衛健委、工信部、公安部等九個部門聯合印發等多部委的公章,顯然並非空穴來風。

        事實上,從2015年開始每年,國家衛生健康委牽頭成立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部際聯席會議機製,由國家衛健委牽頭下發文件,多部位合力針對性整治醫療腐敗。

        2015年7月,國家衛計委、財政部、國稅總局等9部委聯合下發《2015年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專風項治理工作要點》,多部委合力進行醫療反腐,深入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

        去年8月,國家衛健委再次牽頭印發《關於印發2018年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要點的通知》。該文件明確,將醫保醫療行為監管重點從醫療費用控製逐步轉向醫療費用和醫療質量“雙控製”,探索創新監管模式,從單純管製向監督、管理、服務相結合轉變。

        那麼今年的《通知》有哪些工作要點和重點呢?

        《通知》主要包括五部分內容:一、堅持黨建引領推動糾風工作;二、完善醫藥購銷用全程監管;三、整頓規範醫療服務秩序;四、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治理;五、完善製度確保工作落實五部分內容。

        重點一:打擊虛開發票、偷逃稅等違法行為

        《通知》多次提及打擊虛開發票違法犯罪的問題。

        在推進醫藥購銷改革中《通知》指出:杜絕公立醫院外包、出租或托管藥房。打擊醫藥行業虛開發票等涉稅違法行為。落實“4 7”城市帶量采購中選藥品年度采購量。在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治理部分,又一次強調了嚴懲供銷鏈條違法犯罪:加大對藥品、耗材生產經營單位、醫療機構發票開具、使用等情況的檢查處理,嚴查虛開發票、偷逃稅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商業賄賂、洗錢等違法犯罪。

        而且,關於打擊票據稅務犯罪的這個工作重點也正在落實。對醫藥行業的財稅大檢查早已從財政部6月公布的2019年醫藥行業會計信息質量檢查工作的通知中就已釋放了強烈信號,對於77家接受檢查的醫藥企業抽查結果也是行業目前關注的焦點。各地稅務檢查,對虛開發票的懲治不管是從數量上還是力度上都明顯趨嚴。

        例如,今年7月中下旬以來,國家稅務局總局武漢市稅務局接連公布多則關於虛開增值發票的稅務處理決定書,這些處理涉及大量醫藥器械企業。有11家公司在沒有真實業務的情況下向醫藥器械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在兩批公告中被認定接受虛開發票的藥械企業總共有95家,其中包括了一些較大的藥企。

        除此之外,政府對於醫療電子票據也開始全麵規範,給出明確的要求。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醫療保障局近日聯合印發通知,決定全麵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三部門在《關於全麵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的通知》中明確,各地區應在充分總結財政電子票據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在2020年底前全麵推行醫療收費電子票據管理改革,推廣運用醫療收費電子票據。

 

        重點二:杜絕醫院藥房托管

        去年,國家衛健委曾聯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下發《關於加快藥學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提出,堅持公立醫院藥房的公益性,公立醫院不得承包、出租藥房,不得向營利性企業托管藥房。今年此次《通知》再次強調了這點:對杜絕公立醫院外包、出租或托管藥房

        重點三:落實“4 7”城市帶量采購

        本通知也多次強調了“4 7”城市帶量采購。在推進醫藥購銷改革中要“落實“4 7”城市帶量采購中選藥品年度采購量。”在規範藥品臨床使用中要“嚴格落實按藥品通用名開具處方的要求,確保試點城市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使用“4 7”帶量采購中選藥品。“4 7帶量采購作為今年最火的醫藥改革事件,其落地與實行需要各方麵通力協作

        重點四:專項領域:規範學術會議、打擊騙保行為、加強醫療廢物管理

        在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治理中明確提到了四個方麵是加強專項治理的重點,除了前麵提到的嚴懲供銷鏈條違法犯罪,打擊虛開發票等涉稅行為外,還有:

        1、規範醫學學術合作。嚴格規範醫學協(學)會、醫療機構、醫務人員與醫藥相關企業間的學術會議、科研協作、學術支持、捐贈資助行為。推動建立學術合作事前公示、事中監管、事後備案的全流程管理製度。

        2、持續打擊騙保行為。根據不同監管對象多發、高發的違規行為特點,綜合運用智能監控、現場檢查、突擊抽查等手段,針對性地開展打擊騙保工作。重點打擊掛靠醫療證件、偽造票證、在醫療機構或藥店周邊非法收藥、騙取包括“特病證"在內的各種參保證件等行為。

        3、加強醫療廢物管理。落實醫療機構對本機構內醫療廢物管理主體責任,規範機構內醫療廢物操作,嚴懲將醫療廢物隨意丟棄遺撒、在非貯存地點傾倒堆放、轉讓買賣等行為。

        全麵規範無死角,隨著醫改的深入,監管也逐步觸及深層次難題,對國內工業藥企來說,必須要學會如何在合規的前提下進行學術推廣,而不能總是把思路放在如何過票洗錢給回扣的模式了,隻有業務合規才有可能財務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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